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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浔兴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7年7月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公司于2006年12月8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500万股,发行价格为5.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9,4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92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7,505万元。
    根据2007年1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同意将"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拉链生产项目"(以下简称"福建项目")募集资金闲置部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2007年1月8日至2007年7月8日),目前实际补充12,700万元。同意将增资于上海浔兴拉链制造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闲置部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2007年1月30日至2007年7月30日),目前实际补充3,100万元。以上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时,公司将该等用于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专用账户。
    截至2007年6月25日,福建项目已投资3,316.91万元,增资于上海浔兴拉链制造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项目已投资1,957.18万元。
    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增资于上海浔兴拉链制造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不需要继续补充流动资金。福建项目预计2008年1月31日前有超过5000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小企业板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7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福建项目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为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6个月(2007年7月20日至2008年1月19日)。本次继续补充的部分流动资金在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福建项目建设资金17,660万元,其中包括超过7,600万元的设备采购资金和3,45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目前该项目在进行前期基建工作,至2008年1月31日将有超过5,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处于暂时闲置状态。因此,在本项目备有足额基建投资资金的前提下,公司拟将其中5,000万元用于继续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2007年7月20日至2008年1月19日)。
    上述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承诺,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不用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或非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公司将该等用于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专用账户,同时通过增加银行借款等方式以解决相应的流动资金缺口。如果因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形成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提前,公司负责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此形成的流动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增加银行借款或其他方式自行解决。
    公司独立董事林志扬、陈汉文、马宝东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公司以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意见。同时,要求公司内部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林涌、罗晓雷就上述事项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如下:
    1、经核查,浔兴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7,505万元。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预计"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拉链生产项目"至2008年1月31日将有超过5,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处于暂时闲置状态。因此,浔兴股份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浔兴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6个月,并对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以及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加速形成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提前,做了必要的资金归还安排。
    3、浔兴股份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及时通知并咨询了保荐机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我们认为,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为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6个月(2007年7月20日至2008年1月19日)的行为是必要的和合规的。本次拟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超过募集资金金额的10%以上,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作为浔兴股份的保荐机构,在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完相关程序,并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海通证券同意浔兴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备查文件
    1、浔兴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持续督导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