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1月26日(星期五)下午2时
    (二)会议召开地点: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施能坑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出席的总体情况:
    1、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10000万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4.5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代表等。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减上海浔兴拉链制造有限公司增资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0000万股同意,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0000万股同意,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李童云律师出席本次大会并发表法律意见如下: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备查文件:1、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