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山河智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超出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募集资金超出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二00六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募集资金超过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时,剩余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主营业务发展的有关决议,决定将本次发行3,320万股经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职深验字[2006]第225号验证的所募资金净额31,630.7425万元中超出募投项目资金25,000万元的部分,即6,630.7425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意见:
    山河智能董事会决议将募集资金净额超过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量的6,630.7425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相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备查文件:1、湖南山河智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2、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山河智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湖南山河智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告
    湖南山河智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七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