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公司于2007年6月28日在《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苏州工业园区新海宜电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公司股东张亦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17,028,528股,持股比例20.04%)于2007年7月9日向董事会提交《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收到提案后于2007年7月10日发出《关于增加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及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并已刊登于2007年7月10日《证券时报》(公告编号:2007-030);
    3、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7月27日下午
    2:002、召开地点:苏州市东环路328号东环大厦7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5、主持人:董事长张亦斌先生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含委托代理人)6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数共41,556,916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的鲍金桥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苏州新海宜图像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41,556,916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41,556,916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41,556,916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41,556,916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鲍金桥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新海宜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新海宜电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