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公司于2006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运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26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2007年1月1日起到2007年6月30日止。有关公告刊登于2006年12月1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目前,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六个月的使用期限已满。至2007年6月27日,公司已将2600万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新海宜电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