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规定和要求,作为苏州工业园区新海宜电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06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没有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截止2006年12月31日,没有为控股股东及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
    方、任何非法人单位及个人提供担保。
    二、关于对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苏州工业园区新海宜电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以2006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708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转增后总股本为8496万股。
    公司2006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截止2006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为79,701,569.59元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2006年度不进行现金分配的主要原因是考虑3G的预期和业务增长的需要,公司通过良好的现金流进行有效的再投入,可以更好地促进公司可持续性的发展,为股东创造长期稳定的利润回报。
    同意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黄彩英、喻明、赵鹤鸣
    200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