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海鸥卫浴”)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07 年7 月20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07 年7 月30 日(星期一)在公司办公室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峰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讨论通过了《海鸥卫浴2007 年半年度报告》及《海鸥卫浴200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7 年7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