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2月2日下午15:00时在广州市番禺区禺山西路联邦工业城内本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名,持有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32,048,46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4.79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召集,由公司副董事长叶煊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表决结果以特别决议案通过了以下事项:
    1、通过了《审议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同意将公司经营范围由“开发、生产高档水暖器材及五金件(含电镀加工),销售本企业产品”变更为“开发、生产高档水暖器材及五金件,销售本企业产品”,即删去“(含电镀加工)”,以完全符合鼓励类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规范。
    表决结果: 132,048,464 股同意, 0 股反对, 0 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2、通过了《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同意相应地修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即将《公司章程》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十四条由“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开发、生产高档水暖器材及五金件(含电镀加工),销售本企业产品”修改为“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开发、生产高档水暖器材及五金件,销售本企业产品” 。
    表决结果: 132,048,464 股同意, 0 股反对, 0 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07年2月修订)》全文详见2007年2月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时代华地律师事务所包林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做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下: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时代华地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