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月5日下午14:00时在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288号科尔海悦酒店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持有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3204846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79%。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唐台英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审议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以普通决议案通过了该事项:
    132048464股同意,0 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全文详见2007年1月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时代华地律师事务所包林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做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下: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时代华地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