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07年6月18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2007年6月28日以传真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新华先生主持,应收董事表决票11张,实收11张。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2007年第二次修订稿)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向兴业银行申请6000万元免担保综合授信的议案》。
    3、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申请增设募集资金专用帐户的议案》。
    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中材科技(苏州)技术研究院(暂定名)”并由其承担“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建设的议案》,变更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投资设立法人单位承担项目建设。为方便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增设一个募集专用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中材科技(苏州)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账 号:110202030900023663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4、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李新华先生签署向工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决议的议案》。
    经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西路支行协商,银行同意为本公司开具免存保证金的银行承兑汇票,但每次在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时,要求公司提供申请办理承兑汇票的董事会决议。
    为简化业务手续,在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西路支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李新华先生全权代表公司董事会签署相关决议。授权期限为壹年,2007年6月1日至2008年5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