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6年12月20日,根据公司与力诺集团签定的互保协议,公司拟为力诺集团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济南分行提供最高额为1,80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0.9%)的保证担保。截至公告之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28,181.4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1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力诺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63,688万元,主营太阳能、医药、玻璃等行业产品,是济南最大的民营企业,拥有上市公司山东力诺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05年12月31日和2006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分别为25.10亿元和76.69亿元,净资产分别为13.36亿元和35.54亿元;2006年1-6月销售收入分别为27.40亿元,净利润为2.35亿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担保为最高额保证担保,被保证的主债权最高额为等值人民币1,800万元。
    2、保证期间为2006年12月20日至2007年12月20日止。
    3、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力诺集团提供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且上述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同时,处于自身经营需要,公司与力诺集团签署了互保协议,双方互相为对方提供担保,可以有效降低本公司的对外担保风险。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对力诺集团提供担保。
    同时,截止2006年6月30日,力诺集团资产负债率为53.66%;本次为力诺集团担保的1,800万元不超过太阳纸业净资产的10%;连续12个月内对外担保金额不超过其总资产的50%;太阳纸业累计对外担保金额28,181.4万元,不超过其净资产的30%;力诺集团不属于公司关联方。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上述对外担保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之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28,181.4万元,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担保协议》;
    3、保荐机构意见;
    4、独立董事意见。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