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了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额度为8,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告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有关公告刊登在2006年12月5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目前,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六个月的期限已到,本公司已按承诺归还了上述款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既为公司多项新开工项目提供了支持,同时共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200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