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28号文《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07〕39号)和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广东证监〔2007〕57号)的要求,公司为切实做好公司治理情况的自查工作,特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由董事长作为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治理自查整改工作。
    按照工作计划安排,公司专项工作小组本着实事求是、严格谨慎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事项内容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已于2007年6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欢迎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我公司治理情况进行分析评议并提出整改建议。
    联系人:冼树忠
    联系电话:0757-86695590
    传真: 0757-86695225
    电子邮件:info@cnlight.com、
    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相关评议意见和整改建议发至以下部门:
    广东证监局 电子邮箱:gdssgsc@csrc.gov.cn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电子邮箱:fsjgb@szse.cn
    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还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om)下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专栏进行评议。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