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的规定,本公司聘请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机构。同时,第一创业证券指定王时中、王勇同志担任保荐代表人。
    公司近日收到第一创业证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的通知。由于王时中同志调离第一创业证券,为确保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持续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第一创业证券指派侯力同志接替王时中同志的工作,担任保荐代表人。此次更换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代表人为:侯力、王勇。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