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保证监事会决议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新张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7年7月1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07年7月29日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含职工代表监事)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监事姜秉河先生因工作出差,未能亲自参加本次会议,委托监事蔡建荣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高新张铜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高新张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七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