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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75 证券简称:高新张铜 项目:公司公告

高新张铜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7-07-21 打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新张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7年7月14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各董事发出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07年7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九人,实际参加董事九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将《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800万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600万元”

    (2)将《公司章程》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9,8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其中发起人持有10,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55%,社会公众股东持有9,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45%。”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39,6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其中发起人持有21,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55%,社会公众股东持有18,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45%。”

    (3)将《公司章程》第三十九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修改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当控股股东侵占本股份公司资产时,本公司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产,以保证公司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4)将《公司章程》第九十八条“(四)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修改为“(四)维护公司资金安全,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5)将《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七条内增加“(十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时,公司董事会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并提请股东大会对负有严重责任董事予以罢免。”。原“(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相应调整为“(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6)将《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六条“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修改为“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维护公司的资金安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将《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八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修改为“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有义务维护公司的资金安全。”

    本议案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另行通知。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文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审核,待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告。

    同时,为了使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更好的参与公司治理情况的公众评议,提出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设立了专门的电话、传真和邮箱,具体如下:

    联系人:李敬华 黄江 曹宇

    联系电话:0512-58690829

    传 真:0512-58676357

    电子邮件地址:securities@zhangtong.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的报告》,文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审核,待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告。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高新张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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