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6 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 年5月8日上午在公司技术中心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出席本次大会,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5,041,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28%。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益源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逐项审议、现场表决、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 45,04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 0 股;弃权股 0 股。
    2、审议通过《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 45,04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 0 股;弃权股 0 股。
    3、审议通过《200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 45,04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 0 股;弃权股 0 股。
    4、审议通过《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 45,04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 0 股;弃权股 0 股。
    5、审议通过《2007年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 45,04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 0 股;弃权股 0 股。
    6、审议通过《200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 45,04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 0 股;弃权股 0 股。
    7、审议通过《关于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 45,04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 0 股;弃权股 0 股。
    8、审议通过《关于拟用募集资金项目节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 45,04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 0 股;弃权股 0 股。
    9、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公司会计变更、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 45,04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 0 股;弃权股 0 股。
    10、审议通过《200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 45,04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 0 股;弃权股 0 股。
    1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 45,04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 0 股;弃权股 0 股。。
    1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 45,04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 0 股;弃权股 0 股。
    1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 45,04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 0 股;弃权股 0 股。
    1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 45,04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 0 股;弃权股 0 股。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刘念义先生代表公司三名独立董事进行述职,向股东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该报告对2006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次数、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景忠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七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