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7年6月19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自2007年7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本公司主营业务产品钳子、扳手、木凿、刀、剪刀(属第82章全章中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5%。
    本公司2006年度钳子、扳手、木凿、刀、剪刀产品的出口销售收入为5630万元,2007年1-5月钳子、扳手、木凿、刀、剪刀产品的出口销售收入为2408万元。此次出口退税率下调,将对公司2007年度及以后年度的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对此,公司将通过适当调整相应产品价格,努力降低成本,尽量降低此次退税率下调带来的不利影响。
    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