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于2007年3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公告,于2007年4月14日下午3时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在湖南省湘潭市河东红旗大道1号盘龙山庄大酒店国际会议中心宏祺厅召开。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6名,代表公司股份45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45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无限售条件的股份为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曾大凡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无修改提案的情况,也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5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并通过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5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并通过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5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并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5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同意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1元(含税)。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6000万股,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600万元。
    5、审议并通过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已于2007年3月23日刊登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询阅读。公司年度报告摘要已刊登在2007年3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5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并通过公司2007年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5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并通过公司2007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5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并通过关于聘用2007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聘请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5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5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独立董事张人为、顾素琴、曲选辉分别向本次股东大会作了述职报告,提交了书面述职报告。向股东汇报2006年度参加董事会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情况、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及其它工作。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刘榕、潘红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