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东华合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7年7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于2007年7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10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要求中小板公司对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新修订的《公司章程》需经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东华合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第五十四条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公司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三个交易日内至少刊登一次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改为: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证券监管机构认可或要求的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在股东大会需要审议如下重要事项时,公司应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方式方便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并进行表决:
    (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值溢价达到或超过百分之二十的;
    (二)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
    (三)股东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或实物资产偿还其所欠该公司的债务;
    (四)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
    (五)其他对股东权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网络形式投票的,应当为股东提供安全、经济、便捷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身份验证的投资者,可以确认其合法有效的股东身份,具有合法有效的表决权。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证券监管机构认可或要求的其他方式投票的,按照相关的业务规则确认股东身份。
    增加:公司应通过多种形式向中小投资者做好议案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并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三个交易日内至少刊登一次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第一百零四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增加:对于已不具备独立董事资格或能力、未能独立履行职责、或未能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独立董事,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对独立董事的质疑或罢免提议。被质疑的独立董事应及时解释质疑事项并予以披露。公司董事会应在收到相关质疑或罢免提议后及时召开专项会议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结果予以披露。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增加:公司利润分配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