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东华合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6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于2007年6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10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2007年《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修订版),公司对原有《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进行修订。
    新修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2、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审监管部《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和北京证监局《关于制定修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证公司发[2007]34号),公司对原有《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特此公告。
    北京东华合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