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华合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7年4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蔡荣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之独立董事对新提名独立董事人选蔡荣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提名蔡荣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
    因此,本人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蔡荣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耿建新林中范玉顺特此公告!
    
北京东华合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