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4月3日上午9:00在浙江省瑞安市阳光路8号钱塘阳光假日酒店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28人,代表股份105,470,8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8%,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尤小平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05,470,8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05,470,8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05,470,8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105,470,8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同意根据本方案的实际实施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等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同意105,470,8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05,470,8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万吨经编专用氨纶纤维技改项目的议案》;
    同意105,470,8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万吨纳米改性氨纶纤维技改项目的议案》;
    同意105,470,8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有关合同文件的议案》;
    同意105,470,8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蒋政村、陈嗣云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见证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