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7年3月10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段伟东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