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6年12月28日接到本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本公司原保荐代表人郑茂林先生已调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再从事本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排葛绍政先生担任本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次变更后,本公司的保荐代表人为倪霆先生和葛绍政先生。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