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省龙口市国土资源局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块位于山东省龙口市行政中心东侧,东起府东二路西侧路沿石,西至府东一路东侧路沿石;南起港城大道北侧路沿石,北至府北一路南侧路沿石。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72,600平方米,土地净出让面积为140,291.1平方米,用途为商业和住宅,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容积率1.44—1.51,建筑密度20%,绿化率42%。拍卖出让时间为2007年7月26日。
    公司于2007年7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加山东省龙口市府东生活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议案》。
    2007年7月26日,公司参加拍卖出让竞买,并以总额人民币11,000万元竞买成功。公司将投资成立项目公司开发该地块。上述事项具体情况公司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