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7年6月20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07年6月24日上午在上海宏润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宏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修改<宏润建设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通过《关于修改<宏润建设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通过《关于制定<宏润建设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通过《关于制定<宏润建设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通过《关于制定<宏润建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6、通过《关于设立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和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的议案》。
    为拓展公司在广东、湖南的市场,加强业务承接和管理力度,同意公司设立广东分公司和湖南分公司。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