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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3月2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07年4月6日在上海宏润大厦12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郑宏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郑宏舫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自2007年4月6日至2010年4月6日。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董事会聘任高管人员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聘任尹芳达担任公司总经理;经总经理提名,聘任何秀永、赵余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经董事长提名,聘任赵余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2007年4月6日至2010年4月6日。
    独立董事章显中、徐麟祥、陆元华认为:公司高管候选人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选举和聘任决议。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聘任吴谷华为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成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公司成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由陆元华、徐麟祥、郑宏舫组成,由陆元华担任主任;审计委员会由章显中、陆元华、何秀永组成,由章显中担任主任;提名委员会人员由徐麟祥、章显中、尹芳达组成,由徐麟祥担任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徐麟祥、章显中、顾敏春组成,由徐麟祥担任主任。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7日
    附件:简历
    尹芳达先生简历
    男,47岁,中专,工程师,高级经济师,一级项目经理,上海市建设功臣。曾任象山县市政工程建设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1994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01年至今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宏润建设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宏达混凝土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辰工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宏润地产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宏润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启东宏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象山宏润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象山方圆苗圃园林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宏地房地产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象山港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宏鼎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润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宏润典当有限公司董事长。
    持有公司股份5,295,629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何秀永先生简历
    男,44岁,中专,工程师,一级项目经理,上海市建设功臣。曾任象山县市政工程建设公司副总经理。1994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宏润建设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宏润生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宏达混凝土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宏加新型建筑结构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宏地房地产销售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宏润地产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宏润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润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启东宏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持有公司股份4,422,298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余夫先生简历
    男,41岁,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系教师,海南省证券公司发行部业务经理、投资银行部副经理、上海投资银行部总经理。2002年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06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宁波宏润生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润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启东宏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持有公司股份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吴谷华先生简历
    男,35岁,大学本科。先后就职于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信托投资公司、上海浦东联合信托投资公司、华鑫证券有限公司。2002年12月至今任职于公司投资证券部。2006年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