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三届一次董事会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经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张金祖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殷骏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2、经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俞世新先生担任财务总监职务、梁怀喜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李程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工程师职务、陆春亮先生担任公司制造总监职务,以上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3、经审阅根据提供的张金祖先生、殷骏先生、俞世新先生、梁怀喜先生、李程生先生、陆春亮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协调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独立董事:陈亚民、任德祥、孙叔平
    二零零七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