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于2007年7月12日在安徽省马鞍山市中钢天源三楼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4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84,000,000股的45.71%。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运敏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情况
    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38,400,000股,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38,400,000股,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见证意见;
    3、公司二零零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