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 年9月28日在安徽省马鞍山市中钢天源三楼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5人,均为有限制条件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75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7000股的53.57%。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运敏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情况
    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37,5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2、《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37,5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3、《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37,5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4、《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37,5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5、《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37,5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见证意见;
    3、公司二零零六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