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7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共有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名出席本次大会,代表公司股份5552.901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946.6185万股的69.88%。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建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5552.9017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5552.9017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栗向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形成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