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07年2月14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07年3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以传真方式记名投票表决后,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征用安宁市连然镇塘房村土地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安宁市连然镇塘房村土地约900亩,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需要,预计每亩价格约20万,最终的土地价格以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为准。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征地委托协议书》的议案
    同意委托安宁市连然镇人民政府对连然镇塘房村土地进行征用,并在委托协议书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向安宁市连然镇人民政府预付征地费人民币叁仟叁佰柒拾万元整(¥3,370万元)。
    特此公告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