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公司硫酸钾工程项目因在建中途撤销形成了投资损失912.87万元,经公司首届董事会2003年第五次会议决议提取减值准备912.87万元。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对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硫酸钾工程项目中途撤销所形成损失处理的批复》(云财建[2006]416号),同意将原省配套安排硫酸钾工程项目的建设资金900万元全部用于核销该项目的投资损失,不足部分由企业自筹解决。公司已收到该笔款项,将增加公司本年度净利润900万元。
    特此公告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