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3月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3月12日上午十一时在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选举刘一平为第三届监事会召集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