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2月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2月13日上午十时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提名袁明、陈立北、金燕、罗飞、孙莉莉、潘玉龙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杨如生、郝珠江、何炎坤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候选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赵家和、杨如生、郝珠江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认为袁明、陈立北、金燕、罗飞、孙莉莉、潘玉龙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杨如生、郝珠江、何炎坤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提名袁明、陈立北、金燕、罗飞、孙莉莉、潘玉龙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如生、郝珠江、何炎坤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补充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聘任广发证券有限公司为公司委托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聘任广发证券有限公司为公司委托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07年3月12日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一)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3月12日(星期一)上午十时
    (二)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四)会议审议议题: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以上两个议案表决均采取累积投票制。
    (五)参会人员
    1、2007年3月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代表等。
    (六)会议登记
    1、欲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于2007年3月9日9:00—17:00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凭股权证书或股票帐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
    3、个人股东凭股票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和身份证登记。
    4、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高新科技园区W2—A7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本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高新科技园区W2—A7楼
    电话:0755—26525099 传真:0755-26722666
    邮编:518057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王云峰 证券事务代表:聂慧莹
    (八)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九)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回 执
    截至2007年3月8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2月13日
    候选人简历:
    袁 明先生,1963年生,硕士,公司实际持有人,持有公司股份47,742,339股,占总股本的42.26%。1984至1993年任安徽淮北发电厂工程师。1994至2001年任深圳市同洲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1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立北先生,1966年生,硕士,经济师,中共党员。1989至1999年任中国有色进出口湖南公司经理,2000至2004年任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2005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金 燕女士,1963年生,硕士,高级经济师,民建会员。1994至1999年任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1999年至今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01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6,749,226股,占总股本的5.97%。
    罗 飞先生,1966年生,硕士。1993-1997年任深圳市安信财务顾问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1999年至今任北大纵横财务顾问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0年至今任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2年至今任《新财富》杂志专栏撰稿人,2004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孙莉莉女士,1963年生,硕士,毕业于中山大学国际税收专业。1986年至1989的任黑龙江省工交管理学院讲师,1989年至1994年任最高人民法院主任科员,1994年至2006年任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科长。2006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潘玉龙先生,1968年生,硕士,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332,972股,占总股本的1.18%。1994至1997年任深圳海外装饰电子开发公司研发部经理,1997至2001年任深圳市同洲电子有限公司研发院经理,2001至2002年任本公司研发院经理,2002至2003年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副总工程师,2003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2月至今任深圳市同洲软件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如生先生,1968年生,硕士。1994至2000年任深圳市永明会计师事务所经理,2000年至2004年8月任深圳市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所长,2004年9月至今任深圳友信会计师事务所所长,2005年至今任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常务理事、深圳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责任鉴定委员会委员,2004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郝珠江先生,1953年生,律师,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西南政法学院毕业。历任河南省高级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河南临汝县法院院长、河南省法院业余大学教师,河南省高级法院庭长,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庭长、副院长,深圳市政府法制局局长,党组书记,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主任、市政府法律顾问室主任(首席法律顾问)。现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市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北京市地平线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鹏华基金、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何炎坤先生,1962年生,硕士,1981年8月至1988年7月任职于东糖集团成人教育科,1988年8月至1992年9月任职于人民银行东莞分行办公室,担任办公室副主任,2001年至2005年任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1992年10月至今任职于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