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唐山晶源裕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7年4月4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报告》及《2006年度报告摘要》,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唐山晶源裕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二、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0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程序合法,符合实际。
    2、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06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续聘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用自有资金投资扩产49S型产品的议案》、《关于受让李文东先生持有的北京晶源裕丰光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
    三、监事会独立意见
    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对公司的日常管理、重大决策、信息披露以及高管人员执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以上工作中能够依法规范运作,重大决策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2006年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06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等情况;高管人员执行职务时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监事会在检查了公司相关的财务情况后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行稳健,财务状况良好,经济效益稳步增长。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06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唐山晶源裕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O七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