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晶源裕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4月7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05年度报告》及《2005年度报告摘要》;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10、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二、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0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程序合法,符合实际。
    2、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05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续聘200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借款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
    三、监事会独立意见
    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对公司的日常管理、重大决策、信息披露以及高管人员执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以上工作中能够依法规范运作,重大决策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2005年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05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等情况;高管人员执行职务时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监事会在检查了公司相关的财务情况后认为:财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现状,未发现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发生。
    特此公告。
    
唐山晶源裕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O六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