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日前,本公司接公司控股股东———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华翔集团”)通知,得知华翔集团于2006年5月22日受让了西周镇资产经营公司所持有的宁波华众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称华众公司)49%的股权,并办理完毕相关法律手续。
    鉴于华众公司主要从事塑料造粒及橡塑类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和销售。虽然该公司产品的配套对象、销售客户和市场细分与本公司有一定区别,但两者产品和业务相似,存在同业竞争的可能性,为此本公司与华翔集团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承诺将在华众公司完成相关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后,按市场公允原则收购此次华翔集团受让的华众公司49%的股份。华翔集团同时承诺愿意出让所持华众公司49%的股份,华翔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关联自然人将依据相关规定在宁波华翔股东大会上回避针对该项交易的表决。
    2、华翔集团承诺在上述股权转让完成之前,不支持华众公司拓展与宁波华翔产生竞争的相关业务。
    通过收购华众股权后,将彻底消除华众公司与本公司同业竞争的可能性,理顺本公司与华众公司之间的关系。同时有助于降低本公司客户过度集中的风险,从以上海大众为主,发展到与一汽集团、江铃共举的局面,有助于改善公司客户结构,并将进一步增强本公司盈利能力。
    本公司将对此交易进展情况作持续性披露。
    附:华众公司基本情况
    华众公司是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为500万美元,主要经营范围:塑料造粒及塑料制品制造,汽车模具等,主要产品为轿车内饰件,主要客户是一汽集团、江铃汽车等,截止2005年12月31日,华众公司财务报表显示(未经审计)总资产40,860.44万元,净资产为7,864.98万元,2005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为34,349.96万元,净利润为2,556.53万元。2006年1-3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990.25万元,净利润711.97万元。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