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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5月30日以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召开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增持“陆平机器” 43.80%股份的议案》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6]104 号文《关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意见》审核同意,依照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文件规定的程序,董事会同意召开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06年贷款额度的议案》
    由于重点配套车型———帕萨特领驭销售超出预计,使得公司销售增长较快,厂房建设、设备购置和流动资金需求也超出当初计划。与会董事同意,在保证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控制在70%以内的前提下,公司(母公司)贷款累计净余额在原来35,000万元的基础上增至45,000万元, 贷款形式包括银行贷款和委托贷款等。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