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重组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批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并由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证券业务。
    鉴于上述情况,近日,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三方签署了《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变更协议》,根据该协议: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项目保荐机构由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保荐代表人由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徐炯炜,变更为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徐炯炜。
    以上变更自2005年12月26日正式生效,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对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持续督导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