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7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前提下,继续将不超过16,000万元公司200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07年8月15日起,最长使用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的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0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43,508万元,截至2007年6月30日投入18,500万元,仍有25,008万元(含上述补充流动资金16,000万元)募集资金尚未投入。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7年2月14日审议同意将不超过16,000万元200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2007年2月15日至2007年8月14日。该笔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降低了公司相应数额的贷款,节约了财务费用473万元。根据公司目前的募集资金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预计未来六个月内部分募集资金仍将会出现闲置。鉴于公司目前生产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相应增长。依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为避免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将不超过16,000万元的募集资金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流动资金实际情况及募集资金项目进度,调剂使用,使用期限为2007年8月14日至2008年2月13日。为了确保能按时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承诺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的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将降低相应数额的流动资金贷款,节约财务费用。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银行信贷信誉较高,2007年度公司已取得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共计3.3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截止目前已使用4,000万元,在公司有需求时,可及时给予贷款支持。
    公司继续将不超过1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在6个月的期限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归还募集资金时,公司也将及时向保荐机构通报详细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陈礼璠先生、章晓洪先生、周虹女士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曾决定,将不超过16000万元的200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2007年2月14日至2007年8月13日。该笔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降低了公司相应数额的贷款,节约了财务费用473万元。此次,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为前提下,继续将该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继续将不超过16,000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六个月内根据募集资金项目进度情况调剂使用,公司董事会已充分考虑到项目投资进度情况,为继续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财务费用支出,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而作出的决定。依据规定,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根据宁波华翔2007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本次继续将不超过16,000万元公司200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有能力用流动资金和银行借款按时归还募集资金,并且此举可节省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此次,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为前提下,继续将该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