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股票代码:002048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镇安路104号
    邮政编码:315722
    联系电话:0574-65837888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07年02月0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15号准则》、《实施细则》的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华翔”)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宁波华翔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章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出让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人: 指周晓峰
    宁波华翔: 指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华翔集团: 指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 指《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股份转让: 指华翔集团将其持有宁波华翔9.82%股份协议转让给周晓峰的
    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 指人民币元
    第二章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象山县西周镇镇安路104号
    法定代表人:周辞美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302002006268
    经营期限:1996年8月5日至2021年12月30日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进出口业务、汽车零部件、改装车和整车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等。
    税务登记号码:330225254097447
    通讯地址:浙江省象山县西周镇镇安路104号
    联系电话:0574 65837888
    联系人:杨仲湘
    华翔集团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备 注 周晓峰 5125.00 51.25 ― 周辞美 4446.25 44.46 周晓峰之父 赖彩绒 167.00 1.67 周晓峰之母 周敏峰 149.25 1.49 周晓峰之兄 周照娣 75.00 0.75 ― 张松梅 30.00 0.30 周晓峰之妻 蔡铭钧 4.50 0.05 ― 赖素珍 3.00 0.03 ― 合 计 10,000.00 100.00 ―
    华翔集团的董事和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国籍 任职情况 周辞美 董事长 男 330225194209041018 中国 华翔集团 周敏峰 董事 男 330225661108101 中国 华翔集团 周晓峰 董事 男 33022519691118101X 中国 宁波华翔 郑 国 董事 男 330225550206001 中国 华翔集团 沈需范 董事 男 330225195904260014 中国 华翔集团 王新胜 董事 男 420106610116083 中国 宁波华翔 朱总明 董事 男 211202610516051 中国 辽宁陆平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人员均未曾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关联关系及对公司控制关系结构图
    本次股份转让与周晓峰向周辞美转让其持有的华翔集团51.25%股份(详见本章三:其它说明事项)同时进行,在本次股份转让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人的关联关系及持有华翔集团股份情况如下(注:周辞美与赖彩绒为周晓峰之父、母;张松梅为周晓峰之妻;周敏峰为周晓峰之兄。):
    在本次股份转让以及周晓峰向周辞美转让其持有的华翔集团股份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人的关联关系及持有华翔集团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转让之出让人华翔集团为受让人周晓峰的关联人,周晓峰同时为宁波华翔的股东、董事长和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份转让后,周晓峰持有宁波华翔17.20%的股份,其关联方华翔集团持有宁波华翔9.82%的股份。
    本次股份转让前,宁波华翔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本次股份转让后,宁波华翔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三、其它说明事项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2、周晓峰转让其持有的华翔集团股份事宜
    2007年2月5日,周晓峰与周辞美签署了《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转让标的
    周晓峰持有的5125万股华翔集团股份,占华翔集团总股本的51.25%。
    (2)总金额
    本次股份转让合计转让价款为9,425.50万元。
    (3)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
    本次股权转让款分二期支付,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支付本次转让价款的50%,即4,712.75万元;在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过户法律手续办妥后,3日内付清余款。
    (4)生效时间及条件
    协议于2007年2月5日签署,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此协议与《周晓峰与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同时生效。
    四、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华翔集团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华翔集团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在未来12个月内可能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四章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宁波华翔有权益变动情况
    此次权益变动前,华翔集团持有宁波华翔53,860,088股股份(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8,912,90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44,947,188股),占宁波华翔总股本的19.64%;周晓峰持有宁波华翔有限售条件的股份20,257,100股,占宁波华翔总股本的7.38%。
    周晓峰及其关联人共持有宁波华翔27.02%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此次权益变动后,华翔集团持有宁波华翔26,930,088股股份(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8,912,90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18,017,188股),占宁波华翔总股本的9.82%。周晓峰持有宁波华翔有限售条件的股份47,187,100股股份,占宁波华翔总股本的17.20%。
    周晓峰及其关联人共持有宁波华翔27.02%的股份,其对宁波华翔的控制地位没有发生变化。
    二、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2007年2月5日,华翔集团与周晓峰签署了《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转让标的
    华翔集团持有的26,930,000股宁波华翔股份,占宁波华翔总股本的9.82%,全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定价依据及总金额
    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以宁波华翔每股净资产作为定价参考,经双方协商确定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5元,合计转让价款为9,425.50万元。
    3、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
    本次股权转让款分二期支付,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支付本次转让价款的
    4、生效时间及条件
    协议于2007年2月5日签署,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与《周晓峰与周辞美关于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同时生效。
    5、承诺事项
    受让方周晓峰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继续遵守并履行华翔集团关于宁波华翔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的相关承诺。
    (2)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宁波华翔及其他股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6、除本协议外,周晓峰和华翔集团不存在其他补充协议,也不存在股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的情况。
    三、华翔集团持有宁波华翔的权利限制情况
    华翔集团持有的宁波华翔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
    四、本次股份转让已经2007年1月31日召开的华翔集团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
    第五章前六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2006年12月2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宁波华翔股份2,202,1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803%,平均价格12.53元/股。除此之外,没有其它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宁波华翔股票的行为。
    第六章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辞美
    日期:2007年02月06日
    第七章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华翔集团营业执照
    2、《华翔集团与周晓峰关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3、《周晓峰与周辞美关于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如下:
    1、深圳证券交易所
    2、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坤勇、韩铭扬
    联系电话:021-68948127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白杨路1160号
    附表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宁波华翔 股票代码 00204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浙江省象山县西周镇 注册地 象西工业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变化 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53,860,088股 持股比例:19.64%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数量:26,930,000股 变动比例:9.82%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 是□ 否√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否√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是□ 否√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否□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签章):
    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周辞美
    日期:200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