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5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于2007年1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口头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07年1月16日在国光工业园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全部9名董事:周海昌、黄锦荣、郝旭明、陈瑞祥、何伟成、韩萍、冯向前、张建中、黄晓光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障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情况下,会议经审议以书面方式通过了以下2项议案: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州市国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对此议案发表了认可的意见。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07年1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上的200708号《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中山国光电器有限公司增资10万美元的议案》。公司参股子公司中山国光电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为中外合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均为60万美元,其中本公司出资24万美元,持有其40%的股权,香港创汇实业有限公司出资36万美元,持有其60%的股权,中山国光主要业务为生产、销售各类有源音箱。现由于业务发展,需要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其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均以现金方式增加10万美元,双方股东按原股权比例投入,其中本公司对其增资4万美元。
    3、备查文件:第五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