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5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于2006年11月1日以电话、邮件、当面口头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06年11月6日在国光工业园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全部9名董事:周海昌、黄锦荣、郝旭明、陈瑞祥、何伟成、韩萍、冯向前、张建中、黄晓光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障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情况下,会议经审议以书面方式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五金项目(恒声、恒华)增资及调整投资比例的议案》,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06年11月7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刊登的2006041号《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备查文件:
    第5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