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广东国光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国光投资,其持有本公司30.74%的股份)和实际控制人周海昌先生的通知,国光投资于2007年5月17日召开的股东会通过了同意周海昌先生将其持有国光投资22.35%的股权转让给周海昌先生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国光实业)持有;该股权转让后,周海昌先生直接持有国光投资8.23%的股权,周海昌先生通过国光实业间接持有国光投资22.35%股权,周海昌先生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国光投资30.58%的股权,与该股权转让前周海昌先生在国光投资的持股比例不变。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7年6月1日核发了广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国光实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定住所为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镜湖大道6号,法定代表人周海昌,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股东周海昌持有其100%出资及股权。国光实业经营范围为生产电子元器件、音响设备、垃圾处理设备;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以及企业管理资讯。周海昌先生与国光实业于2007年6月1日签署了关于由周海昌转让其持有的国光投资22.35%的股权予国光实业的《股权转让协议》,目前,该股权转让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将进一步披露该转让的进展情况。备查文件:1、广东国光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2、周海昌先生与国光实业的股权转让协议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