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7年2月13日,本公司在《证券日报》及巨潮网站上刊登了股权被冻结公告,近日网上有传闻说:“徽商银行申请冻结飞亚集团股份的意图就是控股飞亚借壳上市。”本公司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说明:
    一、因我公司大股东安徽飞亚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亚集团公司”)欠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徽商银行”)债务3189万元,担保债务3112万元,到期不能归还,徽商银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飞亚集团公司持有我公司股股权2800万股。据了解徽商银行已就飞亚集团公司所欠债务和担保债务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公司将密切关注此事的进一步发展。公司已于2007年2月13日在《证券日报》和巨潮网站上刊登了《安徽飞亚纺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冻结公告》(公告编号:[2007] 005号)。
    二、董事会已就上述传闻向大股东飞亚集团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淮北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进行了了解,二者表示:“根本没有这方面的意向,而且我们正在积极与徽商银行协商,争取尽快解冻”。
    三、董事会就上述传闻进一步向律师咨询,律师认为:根据公司的股权冻结公告,飞亚集团持有的飞亚股份2800万股被司法冻结,是由于徽商银行与飞亚集团债务纠纷引致,与徽商银行借壳飞亚股份实现上市目的的传闻,在法律上并没有直接、必然的联系。
    四、本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特此公告。
    安徽飞亚纺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