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提示
    1、安徽飞亚纺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亚股份”)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5]9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方式为:网下向配售对象累计投标询价配售(下称“网下配售”)的股份数量为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向二级市场投资者按市值配售(下称“市值配售”)的股份数量为3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网下配售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市值配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网下配售的发行价格区间:下限为3.48元/股,对应上限为3.80元/股。
    发行市盈率区间:
    (1)21.75倍至23.75倍(每股收益按照200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2.89倍至14.07倍(每股收益按照200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4、本次网下配售的时间为2005年4月5日(T-5 日)9:00—19:00,2005 年4月6日(T-4 日)9:00—中午12:00。
    5、询价对象:符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4]162 号文)和《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对象条件和行为的监管要求-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18 号》中界定的询价对象的条件,且已经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公布名单的询价对象。
    6、配售对象:上述询价对象已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备的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但信托投资公司仅限于其自营业务)均为本次发行的配售对象,均可参加本次发行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和配售。但是与发行人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之间存在控股关系,或存在影响其做出独立投资决策的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配售对象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承销团成员除外。
    7、本公告仅对安徽飞亚纺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中有关网下配售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股票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2005 年3月25日(T-1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安徽飞亚纺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
    8、有关市值配售的具体规定,将于市值配售前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安徽飞亚纺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向二级市场投资者按市值配售发行公告》中详细介绍,请投资者留意。
    9、本次对配售对象网下配售不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10、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请投资者留意。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飞亚股份 指安徽飞亚纺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证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发行 指本次安徽飞亚纺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行为; 网下配售 指本次发行中在网下对配售对象的累计投标询 价配售; 市值配售 指本次发行中在网上对二级市场投资者按市值 的定价配售; 询价对象 指符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 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4〕162 号文) 和《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对象条件和行为的 监管要求-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18 号》中界 定的询价对象的条件,且已经中国证券业协会网 站公布名单的询价对象;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申购 价格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含上、下限)、及时足 额缴付申购款、申购数量符合限制等; 获售申购 指确定最终的发行价格后,所有高于或等于发行 价格的有效申购; 配售对象 上述询价对象已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备的自营 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但信托投资公司 仅限于其自营业务)均为本次发行的配售对象, 均可参加本次发行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和配售; T日/市值配售申购日 指本次发行中参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按市值配 售发行的投资者通过深交所和上证所的交易系 统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的日期;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1.00 元。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4,000 万股。其中,向网下配售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向网上市值配售3,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3、发行价格
    1)价格区间
    本次网下配售的发行价格区间:下限为3.48元/股,上限为3.80元/股(价格区间包括上、下限)。
    2)发行市盈率区间
    (1)21.75倍至23.75倍(每股收益按照200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2.89倍至14.07倍(每股收益按照200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发行价格的确定
    2005 年4月5日(T-5日)9:00——19:00,及2005 年4月6日(T-4 日)9:00——中午12:00, 配售对象依据公告的价格区间进行申购。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累计投标询价申购情况协商确定最终发行价格,并于2005年4月8日(T-2日)在《安徽飞亚纺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定价及网下配售发行结果公告》(下称“《定价及网下配售发行结果公告》”)中公布。
    4、本次网下配售对象
    询价对象已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备的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但信托投资公司仅限于其自营业务)均为本次发行的配售对象,均可参加本次网下配售。但是与发行人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之间存在控股关系,或存在影响其做出独立投资决策的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配售对象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承销团成员除外。
    5、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日期发行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12 2005年3月25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 及推介公告》 T-11至T-7 2005年3月28日至2005年4月1日 预路演、向询价对象进行询价 T-5 2005年4月5日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公告》、《网下累 计投标询价和股票配售发行公告》、网 下路演日、网下申购开始日 T-4 2005年4月6日 网下配售申购截止日、律师出具网下申 购见证报告、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T-2 2005年4月8日 刊登《定价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网 下申购资金退款、刊登《网上市值配售 公告》、《网上路演公告》、市值配售 计算日 T-1 2005年4月11日 网上路演日 T日 2005年4月12日 网上市值配售日 T+1 2005年4月13日 刊登《网上申购中签率公告》、摇号抽 签 T+2 2005年4月14日 刊登《网上申购中签结果公告》 T+3 2005年4月15日 网上市值配售中签缴款日
    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6、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7、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获配的股票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向二级市场投资者按市值配售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二、累计投标询价配售方式
    累计投标询价申购结束后,参加网下配售的配售对象的获售申购按以下公式计算将获得的配售股数:
    某一配售对象获得的配售股数=该配售对象的获售申购×(本次发行网下配售的最终发行数量÷本次网下配售的获售申购总数)配售股数只取计算结果的整数部分,不足一股的零股累积后由承销团包销。
    三、累计投标询价申购价格及股数的规定
    1、询价对象应以其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但信托投资公司仅限于其自营业务)分别独立参与累计投标询价和股票配售。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参与本次申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对配售对象的上述帐户资料进行核查。
    2、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可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包含上限和下限)自行确定申购价格,每0.01 元为一个最小申报价格单位,每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只能填写一张申购表),一经申报,不得撤回。
    3、参加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可以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包含上限和下限)以不同价格申购,每张申购表可按照由高至低的顺序最多填写3个申报价位及与该价位对应的申购数量。
    4、每张申购表的申购股数不得低于30万股,超出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证券账户的申购数量上限为800万股。
    5、配售对象必须按照各申购价格所对应申购数量乘积之和全额缴纳申购款项。
    6、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数量方面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7、配售对象用于申购的资金来源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四、累计投标询价申购程序
    1、申购
    配售对象通过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传真或送达申购表进行申购。申购时间为2005 年4月5日(T-5 日)9:00——19:00,及2005年4月6日(T-4 日)9:00——中午12: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认真填写《安徽飞亚纺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网下累计投标和股票配售对象申购报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购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于指定时间内按本公告披露的联系方法连同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深圳A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申购表中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可不提供本材料)、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支付申购资金的划款凭证传真或送达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各配售对象填写的申购表一旦传真或送达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即被视为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本次网下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地点:
主承销商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申购文件送达地址 南京市汉中路180号星汉大厦19楼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综合部陈斌 邮编 210029 申购文件专用传真 025-86618874、025-86799665、025-86799629、025-86528921 025-86799668、025-86799627 联系人 陈斌、余庆生、 联系电话 025-86799612、86799639、86799668
    2、申购款的缴纳
    (1)每一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全额缴纳申购资金。申购资金计算公式如下:申购资金=∑(申购表中每一申购价格×该价格对应的申购数量)
    例如:
    某配售对象做出如下申购:
申购价格 申购股数 P1 M1 P2 M2 P3 M3
    则该投资者应缴纳的款项=P1×M1+ P2×M2+ P3×M3
    (2)申购资金请划至如下收款银行帐户(划款时请注明机构投资者名称和“飞亚股份申购资金”字样):
    户名: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044139463010002968
    银行查询电话:025-84207888-33101 025-84218187
    联系人:周琨、苍绍军
    (3)申购款的缴款时间及账户要求
    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划出申购资金的同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复印件。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2005年4月6日(T-4日)15:00 之前汇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申购资金的申购为无效。敬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划转过程的在途时间。配售对象汇出申购款的资金账户与其在申购表中填列的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一致,且必须与该配售对象报备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应资金账户一致。
    3、公布配售结果和多余申购款退回
    (1)2005 年4月8日(T-2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定价及网下配售发行结果公告》, 内容包括累计投标询价情况、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价格以上的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及超额认购倍数、获得配售的配售对象名单、获配数量和退款金额等。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送达获配售通知。
    (2)配售对象申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交存于深交所开立的网下申购资金冻结利息专户,按证监发行字[2005]5号文的规定处理。
    (3)配售对象无论获配与否,应退还的申购款(含无效申购款)将统一在2005年4月8日(T-2 日)退款。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对所有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帐户进行确认。获得配售的股票将锁定3个月,锁定期自向二级市场投资者按市值配售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5)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醒:如配售对象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须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将于2005年4月6日对配售对象网下申购款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7)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配售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
    五、本次发行的机构及其联系人
    1.发行人:安徽飞亚纺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国龙
    注册地址: 安徽省淮北市濉溪路庆相桥
    邮编: 235033
    电话: 0561-3011923
    传真: 0561-3011261
    联系人: 徐林学徐文静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邮编:210002
    电话:025-86799612 021-68419797
    传真:025-86618874
    联系人:陈斌余庆生
    网址:http://www.htsc.com.cn
    (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安徽飞亚纺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网下累计投标和股票配售发行公告签章页)
    
安徽飞亚纺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00五年四月五日 二00五年四月五日
    附件1:安徽飞亚纺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网下申购表
配售对象全称 股票账户名称(深圳) 股票账户号码(深圳) 托管券商席位号 经办人 经办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传真 手机 Email 通讯地址 邮编 退款银行 汇入行全称 信息 账号 收款人全称 汇入行地点: 省 市 县 申购信息 价格 序号 价格(元) 申购股数(万股) 申购金额(万元) 由高 1 到低 2 3 累计申购股数:大写 万股(小写 万股) 累计申购金额:大写 万元(小写 万元) 申购人在此承诺: 1.本单位确认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本单位保证本次网下申购的资格、行为、资金来源及获得申购结果的合法性,并自行承担可 能导致的法律、经济责任及履行有关义务。 3.获配的股票自向二级市场投资者按市值配售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3个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填表说明
    1.配售对象的单位全称、股票账户名称(深圳)、股票账户号码(深圳)和资金账户(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登记的信息一致,否则为无效申购。
    2.配售对象申购价格的填写应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可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包含上限和下限)自行确定申购价格,每0.01元为一个最小申报价格单位,每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只能填写一张申购表),一经申报,不得撤回。
    3.参加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可以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包含上限和下限)以不同价格申购,每张申购表可按照由高至低的顺序最多填写3个申报价位及与该价位对应的申购数量。每张申购表的申购股数不得低于30万股,超出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证券账户的申购数量上限为800万股。
    4.询价对象汇出申购款的资金账户与在上表填列的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一致,且必须与该配售对象报备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应资金账户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5.询价对象应尽早安排汇缴申购资金,以保证申购款能在2005年4月6日(T-4日)15:00时之前(之后到达为无效申购)汇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资金不实的申购为无效申购。
    6.凡参加申购的询价对象,请将(1)申购表;(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股票账户卡(深圳)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6)全额缴纳申购款的划款凭证复印件(各必注明资金用途为“飞亚股份申购资金”),于2005年4月6日(T-4日)12:00 前传真或送达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地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醒配售对象:2005年4月6日(T-4日)12:00之后的的申购恕不接受,请注意传真及送达时间。上述(1)至(4)号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请配售对象按照上述序号对申购文件进行编号,并将所有文件同时传真或送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请于传真后10分钟内致电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予以确认。使用传真的投资者请在2005年4月7日(T-3日),将申购文件原件(不含申购款项付款凭证)寄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地点。
    7.询价对象填写此表时不得涂改。未按照要求填写、填写不清、填写不完整、资料不实、未按时提交的申购表无效。申购表一经传真即视为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如因询价对象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询价对象自行负责。
    8.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填写示例(声明:示例中的价格和数量均为虚设,不含有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假定本次累计投标询价的申购报价区间为5.50元/股-6.60元/股。某投资者拟在不同价位分别申购不同的股数,其可作出如下填写:
申购价格(元) 申购股数(万股) 6.50 200 6.10 250 5.80 350
    上述报价的含义相当于:
    □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高于5.50元,但低于或等于5.80元时,有效申购股数为800万股;
    □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高于5.80元,但低于或等于6.10元时,有效申购股数为450 万股;
    □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高于6.10元,但低于或等于6.50元时,有效申购股数为200 万股;
    □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高于6.50元时,有效申购股数为0股。
    9.该表可从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htsc.com.cn下载。为便于清晰起见, 建议投资者另行打印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