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南京港 证券代码:002040 公告编号:2006-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交易类型 交易方名称 2005年交易金额 占同类关联交易的比例 2006年度预计金额 消防监护费 南京港务管理局 5,295,796 100% 5,900,0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南京港务管理局持有公司63.38%的股权,是我公司的控股股东,该局于1991 年1 月29 日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资本24,852.7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孙子健,注册地址是南京市下关区江边路19 号。经营范围包括港口(管理)装卸搬运货物;客货集散(运输)联运。引水领航(服务)拖驳船(服务)代理客货运输、仓储。
    港口设备(安装、修理)港口机械(制造)码头、机械、仓库、船舶(租赁)港口(技术咨询、培训)水运辅助;外轮理货;港区驳运;煤炭销售;场地租赁。
    三、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与南京港务管理局于2002 年9 月30 日签署了《生产辅助服务协议》,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按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若无可比之当地市场价格,按推定价格(推定价格系指合理的成本费用加上合理之利润构成的价格)。结算及支付方式为:协议双方的交易数量按实际用量计算,每个季度预付一次,原则上以转账方式结算,协议双方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成本费用于会计年度结束时按照实际用量确认,利润水平按照8.33%的毛利率水平计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为原油、成品油、液体化工产品的装卸、储存服务,该类货物属高危物品,因此该类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的交易,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辅助系统,使公司全身心的投入到生产经营中去。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是公司安全生产的前提和保障,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都会有积极的影响。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02 年10 月18 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生产辅助服务协议》,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该关联交易协议有效期为5 年至2007 年9 月30 日。
    六、保荐机构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保荐代表人意见为:南京港与其控股股东发生的生产服务的关联交易为南京港日常经营活动正常所需,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意见为:公司2005 年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严格执行《股票上市规则》(2004 年修订)及《公司法》的各项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4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