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2005年9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协助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以网上路演、现场沟通、发放征求意见函、开通咨询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因股权分置改革最终方案的确定尚需履行有关报批程序,本公司不能按原定计划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第十条的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延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股票继续停牌。
    本公司将在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尽快披露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并申请股票复牌。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9月21日